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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 640000001/2024-00197 发文时间 2024-05-19
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
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
标 题: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大学怀远校区12号学生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大学怀远校区12号学生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

宁夏大学:

你校《关于批准<宁夏大学怀远校区12#学生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>的请示》及有关附件收悉。经研究并组织专家审查,批复如下:

一、项目建设必要性

为缓解宁夏大学学生住宿紧张问题,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,原则同意实施宁夏大学怀远校区12号学生宿舍项目(项目代码:2309-640105-05-01-202655)。

二、建设地点

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大学怀远校区内南侧,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。

三、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

项目占地11.25亩,建筑面积28820平方米,其中地上十三层,局部十二层,建筑面积24300平方米,地下一层,建筑面积4520平方米(含人防工程面积2520平方米),主要建设学生宿舍1栋,设置学生宿舍约464间,同步配套室外铺装硬化、管网、绿化等工程。

四、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

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,其中工程费用13068.41万元,其他费用1217.3万元,预备费714.29万元。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12000万元,其余资金由宁夏大学自筹解决。

五、建设周期

项目2024年开工建设,2026年建成投用,工期控制在24个月内。

项目要按照《政府投资条例》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,本项目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工程咨询造价控制、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等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。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,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,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实施进度,严禁建设“半拉子”工程,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债务。项目开工后,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,严防安全生产事故,同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,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。

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,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、会议、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,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、技术、服务用房等。

请据此,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,报我委审批。



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2024年5月19日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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